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1留学项目的档案可以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这一服务专门为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确保在留学期间及回国后能够方便地使用这些档案进行各种官方和个人用途。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在“出国(境)存档”栏目进行在线申请,开具调档通知单。
持调档通知单进行档案调转,建议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EMS快递将档案直接寄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处。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符合要求,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学生签证或居留卡、以及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在读证明/注册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处只设在北京,没有任何分支机构代办留学人员存档业务。此外,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留服中心申请办理存档手续。若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留服中心将不予受理。
一、必备材料
1. 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国内学生)
3. 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国际学生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学费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 体检报告(留服中心指定医院体检)
二、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1. 签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学生签证、居留许可等)
2. 学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等)
3. 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已工作的学生)
4.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国内学生)
5.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仅限首次申请建档的学生)
三、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无涂改。
外语材料需附有官方翻译件。
北航3+1留学项目的学生可以获得与国外大学本土学生无差别的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 这一项目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多个国家的大学合作开展的,学生在完成三年的国内学习后,有机会前往合作的大学继续学习一年,完成学业后,由国外大学颁发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这些学位证书将得到中国教育部的认证,具有国际和国内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