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患有6个类型疾病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大学在招生时会把一些专业的体检要求列出来,如果学生被检查出疾病不符合条件,那么学校就有权利不录取这个学生。
每所大学对于体检不合格的情况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学校可能会要求重新进行体检,而有些学校则可能会给予学生一定的缓冲期。因此,了解学校的具体规定和政策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可以通过查阅学校官方网站、拨打咨询电话或与老师或学长学姐进行沟通,获得准确的信息。
如果被大学录取后体检不合格,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一些不严重、可通过治疗或调整改善的问题,学校可能会给予一定的时间让学生进行治疗或调整,然后再次复查。例如,因近期劳累导致的肝功能指标异常,经过休息和适当治疗后恢复正常。
如果体检不合格的情况较为严重,但不影响学业完成且专业没有特殊要求,可能会被调剂到其他对身体条件要求相对较低的专业。比如从某些对视力要求较高的专业调剂到对视力没有严格要求的专业。
若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且不符合学校的录取条件,可能会面临被退学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差异。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学生应及时与学校招生部门沟通,了解学校的具体政策和可能的处理办法,并积极配合学校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