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工作岗位做出一定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在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认可。
(二)须为学士学位获得者,且获得学士学位时间超过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已获得通过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
(三)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申请要求
(一)信息注册
1.申请时间: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2.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填写“学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时间: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5年1月12日;
2.地点: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北碚校区)、校外服务中心(名单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材料,包括:
(1)填写《西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表及个人承诺书》1份;(详见附件二)
(2)出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交复印件1份;
(3)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上交复印件1份;
(4)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1)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截屏“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若无法在“学信网”查询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2)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材料按照所列顺序装订成册,于现场确认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2025西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资格审核
学校将审核申请人的条件和资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将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本次申请无效。
(四)课程学习
1. 学校按照申请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组织同等学力课程教学和考试(核),课程教学形式采用网络教学与面授教学相结合的非脱产混合式教学模式。资格审查通过后的申请人,在缴纳课程学习费用后参加学习。课程教学安排为1-1.5年,每年分春秋两季安排教学,分别在3月和9月开班。
2.申请人修完所申请学科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可获得“西南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科课程结业证书”。
(五)国家统考
1.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后,即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缴费和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考试具体要求和安排以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通知为准)
2.从信息注册之日起,申请人须在48个月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并取得学分和通过全国统考。未能通过者,注销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的申请信息。
(六)学位论文
1.申请人通过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和通过全国统考后,可以申请进入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阶段并缴纳学位论文阶段费用。
2.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24个月内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者,终止学位申请资格,不退还缴纳的费用,注销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的申请信息。
3.申请人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遵守学术规范,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