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专项计划外,学术学位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及国家助学金(15000元/年)。学校为博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资助额度分为三个等级,为8000-15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根据等级和分类进行配套。
3.全日制定向及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学费为28000元/年,不享受奖助学金。
4.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实施国际化战略,每年投入资金保障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联合培养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5.学校设立助教、助管岗位(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400元/月;根据每学期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发放,每学期一般按5个月发放津贴),博士研究生导师为其所指导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
6.修业年限内符合相关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可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每学年评定一次。
7.学校设有社会类专项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创新、科技成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以服务国家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在科学或工程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拔尖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