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统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命题、考试、阅卷评分、确定市统考合格标准。
1.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市艺术类专业市统考分六大类别,部分类别细分方向小类。具体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音乐类(音乐教育类)、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十个类别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2.考点设置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按报名考区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最终考点待高考报名确定后再行公布。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
网上报名、确认且付费成功后的考生,须在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市统考分项目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以“上海招考热线”公告为准。
4.考务管理
为加强对市统考考试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2025年全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顺利进行,本市成立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市统考各类别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统考考点牵头考务组织工作,落实考场安排及工作人员培训管理等。上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各考点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组织全过程进行监督。
5.成绩公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市统考阅卷评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类艺术类专业统考仲裁小组将受理阅卷评分中各种需要仲裁的问题。
2025年1月中上旬,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各类别市统考合格线,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二)校考
校考专业、招生要求、校考组织及合格证发放等相关政策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最新要求为准,由招生高校另行公布。
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严禁有关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