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由空军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选拔中心。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4万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南京选拔中心主要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六省(市)招飞工作。
1.初选(2024年9月-2024年11月)。由招飞中心会同各级教育部门开展宣传发动、现场报名,并组织身体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2024年12月-2025年1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组织进行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25年3月-2025年6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医学选拔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分高考前和高考后两个阶段。
经空军招飞定选,政治考核、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直辖市)年度招飞计划,按照空军明确的录取原则综合择优录取。本省上线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跨省调剂录取。
考生参加空军招飞选拔不需要向空军缴纳任何费用,检测期间的食宿由空军负责,空军还为考生报销往返路费。
空军招飞是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会同有关省份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整个选拔过程严格按招飞标准条件实施,全程公开透明公正,实时公布检测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
空军招飞不收取任何报名和检测费用,复选、定选期间免费安排学生食宿,并按规定报销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