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和鼓励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对符合条件和达到规定水平人员授予硕士学位,是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我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多渠道培养造就中医药人才,不断推进中医药人才高质量发展,因此,我校结合实际开展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可接收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培养申请。
可接受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及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其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满3年,原则上申请专业与报名人员取得前置学历的专业一致;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专业型硕士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其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二级学科)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三、申请报名材料
(一)《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现场确认环节需带齐原件)。
(二)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未获得者可暂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