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4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29日17:00,考生可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录入报名有关信息。
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应按照所在主考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4.对于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若未完成原计划专业课程考试的,需根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否则将无法报考。请考生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操作。新旧专业转接的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5.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鄂自考[2020]18号)文件精神,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须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专业,方可继续报考。完成专业考试计划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办理调整后的主考学校的毕业证书。
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缴费。
2.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
2024湖北自考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11月21日至23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2月2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于11月18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