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定于8月21日-22日报到,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军训,详细安排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通知。
3.新生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凡丢失或毁坏者,须凭当地招办证明信办理报到手续。
4.已通过缴费平台缴费的新生直接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需备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
5.新生报到时可凭录取通知书半价购买火车票;新生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各校区报到地址:
五四路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火车站乘22路、27路公共汽车,河北大学站下车;保定东(高铁)站乘63路到河北大学站下车。
七一路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火车站乘4路、27路公共汽车,河北大学新校区站下车;保定东(高铁)站乘63路,河北大学新校区站下车。
6.报到当天,保定站、保定东站及保定客运中心站均设有迎新接待站(8:00-18:30)。
1.新生如需办理生源地信用社助学贷款,请按以下账户汇款。汇款信息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学号,姓名,联系电话。
户名:河北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号:0409002009264039993行号:102134009555
2.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交扶贫手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学校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待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免收或补交,详细介绍请见《河北大学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简介》。其他省份考生请向当地咨询相关政策。
3.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政策依据。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保定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的《保定市2024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在校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除脱贫人口、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等困难对象外,须全员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操作流程。在学籍地(保定市莲池区)参保,待莲池区医保局录入系统后即可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后续缴费方式为:通过微信关注“莲池医保”公众号→公共服务→ 医保缴纳→(连接到“河北税务”公众号)→个人社保缴费→填写证件号码和图片验证码(扫脸进入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 →去缴费(仔细查看参保地是否为莲池区税务局)一选择2025年度→缴费。
(3)保定市莲池区优惠政策
①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②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限额每人每年300元。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为80%。
③新生入学参加保定市莲池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入学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纳入下一个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年度。
4.凡当地省招办不负责寄送档案的,学生本人须把密封后的高考及高中档案(含党团关系)带来并交给所在学院党组织。
5.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将于入学后集中开展,请新生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办理,介绍信目标单位名称填写: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接转工作待入学后由新生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办理,在此之前,新生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可拨打电话0312-5079437咨询。
6.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凡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河北省外新生须持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原件,河北省新生须持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录取通知书》原件到学校户籍工作部门(五四路校区北院临街楼2单元224)办理,由户籍工作部门开具《落户介绍信》后到辖区派出所进行落户。《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同时必须加盖公安部门的公章及户籍专用章。《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在报到之日起40天内交给学校,逾期不再接收。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予迁出。保定市区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关系。联系电话:5079517。
7.学校统一为学生制作了校园卡,新生报到时到学院领取。校园卡是学生在校内“综合消费”和“身份识别”的重要介质,主要用于食堂、浴室、超市、图书馆、公寓等日常生活、学习场所。
学校合作银行将提前为新生制作一张银行储蓄卡,用于奖助学金发放、绑定校园卡等日常使用。新生报到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指定地点自愿确认后领取。如不同意提前办理储蓄卡,请于接到录取通知书后5天内填写下列表格,并发送电子邮件至:hbuxyykt@163.com,银行不再提前制卡。
学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备注 |
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