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E
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等级划分主要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等级为优秀,E等级为不合格。
A等级: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及其以上,记录等第A,比例为15%。
B等级:达到75%至89%,记录等第B,比例为30%。
C等级:达到60%~74%,记录等第C,比例为30%。
D等级: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E等级共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
此外,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评定还涉及到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涉及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科,全部合格通过才可领取高中毕业证。而选择性考试则是高考语数外三科之外的3门选科,即高考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呈现,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含0分)共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
需要注意的是,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划分和成绩评定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年份有所调整。因此,考生和家长应及时关注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通知,以确保对考试要求和成绩评定的准确理解。
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在高考录取中不影响高考分数,但在录取中有参考作用。按照现行高考制度,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各校投档线的'唯一标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成绩证明将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遗失不再补办、补发。
一、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录取的关系: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含)以下不给等级、在成绩单上表达为考试成绩未达等级要求。
二、详细说明如下:
1.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
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且3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
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
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