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可以转专业。上海师范大学对于合作办学的学生转专业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根据提供的信息,如果学生就读的中外合作专业是非英语语种,那么转专业时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例如,电子信息工程(中美合作)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制造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转专业报考学生在其本专业大一上学期所学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这表明,虽然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在专业范围内有一定的转专业灵活性,但仍然需要满足一定的学术成绩要求。
此外,上海师范大学对于转专业的实施有一系列的规定和细则,包括转专业的原则、组织领导、对象与范围、条件、具体步骤等,以确保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这些规定旨在鼓励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一)转专业对象
1.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态度端正,思想道德品质较好,但学习确有困难的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
3.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的在籍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二)转专业范围
1.对于有兴趣和专长的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根据专业招生情况,然后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通过考核,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到我校其它本科专业。有定向、委托培养或相关协议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2.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特殊招生形式(艺体类)录取的学生,仅限在特殊招生形式对应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3.就读于中外合作专业的一年级学生,仅限在中外合作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4.学习有困难的在籍本科一年级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在籍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在学校规定范围内转专业。
(一)基础条件
1.原则上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等课程)2门及以上,获得相应学分。
2.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不能申请。
(二)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情况和培养方案,制定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