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湖南工商大学招生章程,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工商大学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南校区)、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北校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54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商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是一所院士领衔的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交叉学科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财经类大学,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南疆单列计划、面向新疆吐鲁番地区援疆扶贫计划、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31省(区、市)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安排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