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调整计划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站下达的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计划一致,具体详见《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本》。如有异议,可向省征兵办公室咨询
定向培养士官是部队依托地方院校的优势专业资源,军地双方共同为部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士官人才。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兵役机关按照规定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
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部队大单位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