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9日至8月19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普通类批次)
批次类型 | 录取进程 | 时间安排 |
强基计划 | ||
具备强基计划录取资格的本科高校 | 强基计划投档录取 | 7月9-11日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7月10日 | |
本科提前批 | ||
1.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空军飞行员、海军飞行员、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昆山杜克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北理莫斯科大学等综合评价录取的高校志愿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荆楚优师计划等志愿。2.平行志愿包括军队、公安、消防、司法、安全、飞行技术等需体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的专业;部分公费师范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小语种、国家优师计划等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思政类等其他高校专业;部分高校的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 单设志愿投档录取 | 7月10日 |
考生开始查询单设志愿录取状态 | 7月11日 |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7月13-14日 |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7月14日 | |
考生参加征集志愿 | 7月16日 | |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7月17-18日 | |
本科普通批 | ||
1.单设志愿栏用于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志愿,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合格的入围考生方可填报 2.未列入本科提前批和单设志愿的普通类本科专业 | 单设志愿投档录取 | 7月18-19日 |
考生开始查询单设志愿录取状态 | 7月19日 |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7月21-25日 |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7月22日 | |
考生参加第一次征集志愿 | 7月27日 | |
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7月28-29日 | |
考生参加第二次征集志愿 | 7月30日 | |
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7月30-31日 | |
高职高专提前批 | ||
包括定向培养军士、司法等高职高专普通类专业和经同意的其他高校的普通类高职高专专业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8月2-4日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8月3日 | |
考生参加征集志愿 | 8月5日 | |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8月6-8日 | |
高职高专普通批 | ||
普通类高职高专专业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8月13-15日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8月14日 | |
考生参加征集志愿 | 8月17日 | |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8月18-19日 |
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 (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批次)
批次类型 | 录取进程 | 时间安排 |
艺术本科校考批 | ||
经教育部同意由高校组织专业考试和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的艺术本科专业 | 校考志愿投档录取 | 7月10-12日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7月11日 | |
艺术本科统考批 | ||
除艺术本科校考批以外的其他艺术本科专业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7月13-14日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7月14日 | |
考生参加征集志愿 | 7月16日 | |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7月17-18日 | |
艺术高职高专批 | ||
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8月2-4日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8月3日 | |
考生参加征集志愿 | 8月5日 | |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8月6-8日 | |
体育本科批 | ||
1.单设志愿栏用于全省统一体育素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填报武汉体育学院“武体特优”院校专业组志愿2.所有高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 单设志愿投档录取 | 7月9日 |
考生开始查询单设志愿录取状态 | 7月10日 |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7月13-14日 |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7月14日 | |
考生参加征集志愿 | 7月16日 | |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7月17-18日 | |
体育高职高专批 | ||
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8月2-4日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8月3日 | |
考生参加征集志愿 | 8月5日 | |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8月6-8日 | |
技能高考本科批 | ||
招收技能高考的本科专业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7月21-25日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7月22日 | |
考生参加征集志愿 | 7月27日 | |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7月28日 | |
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批 | ||
招收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专业 |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 8月2-4日 |
考生开始查询录取状态 | 8月3日 | |
考生参加征集志愿 | 8月5日 | |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 8月6-8日 |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1、平行志愿投档
湖北省招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投档成绩达到批次线(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投到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高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其中,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0%,梯度志愿和单设志愿按照高校要求的比例投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高校原则上不得以考生文化总分偏低或计划额满为由退出考生档案,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能够录取。
2、同分排序规则
湖北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湖北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
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