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0日至8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志愿填报 | 填报时间 | 填报批次 | 志愿设置 | 录取时间 | 备注 | |
模拟填报 | 6月19日-6月23日(9:00-21:00) | 全部批次 | 按正式填报设置 | 模拟填报仅供考生熟悉流程、功能,查询往年参考录取数据,所有数据将在正式填报前清除,但考生在模拟填报阶段收藏、生成并下载到本地的志愿信息,可在正式填报时导入到相应批次中。 | ||
第一次正式填报 | 6月27日-6月29日(9:00-21:00) 6月30日(9:00-18:00) |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 | 招收飞行学员院校 | 梯度志愿,设1个空飞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海飞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民飞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10日-11日 | |
综合评价录取及特殊要求院校 | 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11日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等录取的院校专业 | |||
军队院校 | 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11日-13日 | ||||
提前录取普通院校 | 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14日-17日 | 公安司法消防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航海类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免费医学生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院校专业 | |||
省内公安院校 | 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18日-19日 |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 |||
国家专项计划 | 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20日-22日 | ||||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 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6日-10日 | 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 | |||
第二次正式填报 | 7月2日-7月6日(9:00-21:00) 7月7日(9:00-18:00) | 普通类本科批 | 特殊类型招生 | 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23日 |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 |
普通类本科批 | 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26日-8月7日 | 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定向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振兴龙江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 |||
艺术类本科批 | 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19日-25日 | 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 |||
体育类本科批 | 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19日-25日 | ||||
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 | 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 | 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8月8日-9日 | 高本贯通培养、航海类、地方免费医学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类型的院校专业 | ||
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 | 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8月10日-12日 | 定向培养军士生和需要体检、面试等要求的院校专业 | |||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 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8月13日-8月20日 | 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含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振兴龙江计划等) | |||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 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30日-8月5日 | ||||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 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 7月30日-8月5日 | ||||
征集志愿填报 | 每批次所设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当前征集批次 | 与正式填报相同 | 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黑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1.黑龙江高考普通类。设4个大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1)黑龙江高考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6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招收飞行学员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空飞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海飞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民飞院校专业组志愿);
②综合评价录取及特殊要求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等录取的院校专业;
③军队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④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公安司法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航海类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免费医学生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院校专业;
⑤省内公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⑥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黑龙江高考普通类本科批(设2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
②黑龙江高考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定向招生、地方专项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3)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设2个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本贯通培养、航海类、国家免费医学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类型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需要体检、面试等要求的院校专业;
(4)黑龙江高考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黑龙江高考艺术类(设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
(2)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3.体育类(设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