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各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入围分数线分别为:
省市 | 科类 | 入围分数线 |
北京 | 综合改革 | 629 |
天津 | 综合改革 | 628 |
河北 | 物理类 | 612 |
山西 | 理工 | 593 |
内蒙古 | 理工 | 615 |
辽宁 | 物理类 | 636 |
吉林 | 理工 | 590 |
黑龙江 | 理工 | 607 |
江苏 | 物理类 | 635 |
浙江 | 综合改革 | 603 |
安徽 | 理工 | 633 |
福建 | 物理类 | 622 |
江西 | 理工 | 597 |
山东 | 综合改革 | 608 |
河南 | 理工 | 618 |
湖北 | 物理类 | 602 |
湖南 | 物理类 | 599 |
广东 | 物理类 | 612 |
广西 | 理工 | 558 |
重庆 | 物理类 | 628 |
四川 | 理工 | 624 |
云南 | 理工 | 607 |
陕西 | 理工 | 606 |
甘肃 | 理工 | 600 |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高校考核成绩×(当地高考满分值/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中最高成绩作为理科综合的成绩。同等情况下根据体质测试结果优先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区分专业),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中国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中国农业大学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