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2024长春市中考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中考成绩、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在2024长春市中考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中考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认定结果择优录取。
(3)不得重复录取。凡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学校的录取。
自主招生如何录取?
答:(一)科技类、学科潜质类自主招生在录取时,学校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中考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后,科技类、学科潜质类考生按照5:5的比例核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科技类考生中考成绩应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60%,学科潜质类考生中考成绩应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艺术类、体育类自主招生批次按照优先录取、综合排序录取的次序依次录取。优先录取,按照优先录取原则录取。综合排序录取,按比例核算综合成绩后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年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60%。当录取中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1.优先录取
艺术类。初中阶段获得教育部举办的比赛(展演)或教育部认定的面向中小学生全国性比赛二等奖以上、省教育厅举办的比赛(展演)一等奖且参加专业测试合格,中考成绩达到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60%,核算后综合成绩与其他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
体育类。符合优先录取原则的考生,要按照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报考前需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或能够出具取得相关等级证书的证明材料。
初中阶段取得所报项目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专业测试成绩≥85分(按百分制核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初中阶段取得所报项目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专业测试成绩≥85分(按百分制核算)中考成绩达到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60%的,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无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录取顺序为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无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当具备符合优先录取原则人数大于该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则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则按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中考成绩也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2.综合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与折合成百分制后的中考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核算后,相加得出综合成绩,按比例核算综合成绩后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与折合成百分制后的中考成绩,按照7:3的比例进行核算后,相加得出综合成绩,按比例核算综合成绩后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何取得实验班招生录取资格?
答:除少数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并确定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外,开设实验班的学校原则上不组织专业测试。报考实验班的考生在录取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艺术类、体育类实验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或“运动与健康”成绩不得低于B等级;报考科技类、理科类实验班的考生,中考数学、物理和化学总成绩不得低于168分;报考文科类实验班的考生,中考语文、政治和历史总成绩不得低于168分。
艺术类学校如何招生?
答:有意向就读艺术类学校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所报考艺术学校的专业测试。长春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艺术类学校上报的专业测试合格名单、中考成绩择优录取,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60分。未完成的艺术类学校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学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
艺术类学校可与实验班兼报,考生可同时填报多个艺术类学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如何招生?
答:按照相关规定,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和单独编班,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中外合作项目班未能一次性录满的学校的剩余计划,列入该校中外合作项目班征集计划,进行一次性网上征集、录取。
综合高中(艺术类)的高中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高中班分别是怎样录取的?
答:综合高中(艺术类)的高中班: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60分,学生入校后,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未完成的综合高中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高中班: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60分,学生入校后,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注:此政策问答中所涉及的高中均指长春市中心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的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