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考核:2024年5月
预录取:2024年6月
注:
>系统初审和纸质材料审核的时间均包含初审不通过须按要求重新提交再次审核的时间,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准备好各项申请材料,以免影响报考。如超过审核截止时间,学校将不再审核再次提交的信息和材料。
>笔试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申请系统及个人邮箱。
三、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需登陆学校国际学生申请系统(https://international.ruc.edu.cn/application),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人成功提交系统申请信息后,须按系统
提示在线缴纳申请费完成网上申请流程。申请费为800元人民币,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2.资格初审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7-10个工作日内,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须随时关注审
核结果,如初审未通过,须按要求及时通过系统重新提交相关信息或材料。
3.材料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至学校进行审核。为确保材料顺利送达,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截止时间以接收日
期为准。
4.面试考核
通过材料复审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安排以申请系统通知为准。
5.笔试考核
通过面试考核的申请人,须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通知参加笔试考核。笔试安排以
系统或邮件通知为准。
6.拟录取和奖学金申请
通过笔试考核的申请人将获得学校拟录取资格。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可根据学校
通知要求提交奖学金申请,具体申请要求另行通知。
7.录取与入学
学校拟于2023年6-7月陆续发放录取材料。9月,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入学报到。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对申请人信息和材料等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有违规、弄虚作假等情
况,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申请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由申请人自系统导出打印并签字确认。
2.全日制高中学历证明文件。已经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高中毕业学历公证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中学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并在入学报到时提交高中毕业学历
公证件。
3.高中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4.一封由所属中学授课教师出具的书面推荐信原件,推荐信须提供推荐人联系信息并由
推荐人签字。
5.HSK6级180分(含)以上的成绩单原件。HSK成绩单须由考试主办方汉考国际直接邮寄原件至学校,不接收个人提交。马来西亚UEC考生如华文成绩达到A1/A2,可免交
HSK成绩。
6.《担保书》原件。模板可通过官方网站自行下载,须由担保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填写并签字。
7.担保人经济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的在职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少于
人民币3万元以上)等。
8.个人陈述。须包含但不限于个人情况、家庭成员情况、过往生活及学习经历、参加过
的社会活动、对大学生活的规划等。
9.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目前在华的申请人须提供由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华无犯罪记录证明。
>目前不在华的申请人须提供由本国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护照首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需在2025年9月30日以后,如不符合时限要求请提前
更换护照),目前在华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所持在华有效居留证件的复印件。
11.根据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文件的规定,相关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国籍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国籍证明材料的说明(本科)》。
12.《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表格可通过官方网站自行下载。申请人须前往当地正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表中所列项目进行体格检查,向学校提供中/英文填写、由医师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检查表原件或公证件。体检结果6个月有效,如确因极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体
检表,请单独与学校联系说明情况。
1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个人能力证明等。
注:
1.学校不接收持以下证件的申请人以国际学生身份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
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
和国港澳/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2.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为中/英文的文本,中/英文以外语种的文本须提供经公证的中/英文译本,不接受其他语种的材料。
3.若所提交材料为公证件,须为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复印件。
4.若无极特殊原因,不再接受健康承诺书。
5.艺术类专业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专业作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申请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至入学后3个月内(入学3个月内为学校新生资格复查期),不得擅自更换护照及更改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等。如确因极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必须更换护照或更改个人基本信息,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入学报到时,若发现学生所提交身份证件及个人信息与申请、录取时个人信息不符,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7.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8.学校保留要求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权利。
9.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个人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备性。如在申请、录取以及入学报到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刻意隐瞒、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申请、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奖学金
1.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
申请人可通过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一般申请的时间为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务必提前咨询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注册并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类别选择“TypeA”,并在“申请院校”一栏将第一个志愿选择为“中
国人民大学”。
获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资格并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商请至学校的申请人,须通过学校的
申请资格审核、申请材料审核以及专业考核,方可被拟录取。
2.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
具体申请要求和流程详见学校《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
3.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学校为新生设立北京市外国留学生新生奖学金,该奖学金将用于减免第一学年部分学
费。其中,全奖减免金额为20000元,半奖减免金额为10000元。
申请人在拟录取阶段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提交奖学金申请,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
就申请人的个人综合素质、入学考核情况等综合评定,最终结果将在申请系统中发布。
六、学费标准(不含教材费,单位:人民币/每学年)
学院 | 学费标准 |
法学院、新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 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商学院* | 26000元 |
艺术学院 | 30000元 |
其他学院 | 24000元 |
*注:商学院GlobalBBA英文本科的学费标准为36000元/学年。
七、医疗保险
国际学生在华学习期间必须购买来华留学综合医疗保险(http://www.lxbx.net)。
八、校内住宿
学校为新生提供校内住宿包括单人间和双人间,住宿条件和预定程序请见《住宿预定
单》。如有疑问,请致电86-10-62511395或发送邮件至LGIA@ruc.edu.cn咨询。
九、来华签证
获得学校正式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持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和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X1签证,并在抵达中国30天内向学校申请将
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
十、联系我们
电话:86-10-62512359
传真:86-10-62515343
Email:huangjuniso@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108室
邮政编码:100872
※招生政策如因国家相关要求发生调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