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资格
1.年龄在18-30周岁(截止2024年9月1日前),身心健康,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供监护担保书。
2.高中毕业文凭或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大学申请资格,学业成绩良好。
3.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各项目年龄及其他要求。
(二)国籍认定相关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外籍华人含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子女、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子女,根据国籍状况的不同,须按照申请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国籍状况预审所需材料,并于入学时携带相关纸质文件到校,入学后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其开展国籍认定。未能通过国籍状况预审或国籍认定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及后续可能取得的入学资格或学籍。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在外国且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也应满足此项要求。
(三)语言水平要求
1.中文授课项目:
(1)人文社科、经管法和艺术类专业:需达到HSK5级210分及以上(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汉语言专业
的HSK要求详见学院网站)。
(2)理工医类专业:需达到HSK4级210分及以上。
(3)高中阶段以中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高中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代替HSK证书。
2.英文授课项目:
(1)新托福(TOEFLiBT)80分及以上(托福机构代码C310)或学术类雅思(IELTSAcademic)6.0分及以上。
(2)高中阶段以英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高中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作为代替。
(3)以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国家的申请者,免交英语语言水平证明。
二、申请时间
注: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
三、申请程序
登录厦门大学境外学生申请系统(application.xmu.edu.cn,以下简称“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缴纳报名费。
四、申请材料
1.护照首页扫描件(普通护照,且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后)。
2.出生证明。
3.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4.高中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单。
(1)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预毕业证明和在校期间成绩单,并于2024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
(2)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5.语言水平证明(参照申请条件中的“语言水平要求”)。
6.推荐信一封,须包含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附推荐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7.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内容为自我介绍、学习经历、学习目标、学习计划和职业规划等。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中文书写,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英文书写。
8.接收意向函。取得学院盖章的接收意向函者优先录取。
9.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表及胸部X光片、心电图和特定项目的化验室报告等相关原始报告扫描件,粘贴本人照片,加盖医院的公章并覆盖照片下沿,体检有效期为6个月。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info/1136/1999.htm)
10.国际学生经济担保书及其他担保材料扫描件。奖学金申请者也需提交经济担保书。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info/1136/2000.htm)
11.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
12.参加学科文体等竞赛活动及获奖、公益社会实践活动或取得相关技能资格证书等方面的证明以及其他补充性材料(若有),请在申请系统的“其他辅助材料”一栏上传。
注:1.申请提交后,申请者将无法修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因此,在提交申请前,请务必仔细核对检查,确保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全面、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或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相关违规处理办法,详见“监督申诉和违规处理”。
2.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表格、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的其他语言,除原件外,还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3.申请人无需邮寄原版纸质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我校有权要求申请者邮寄原版纸质材料作进一步审核确认。不论最终录取与否,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招生专业
厦门大学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模式。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网的招生专业一览表。
中文授课本科专业: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Majors/CN_BA.htm
英文授课本科专业:
https://admissions.xmu.edu.cn/cn/Majors/EN_BA.htm
六、录取选拔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者的国籍身份、高中学历、学业成绩、语言证书、健康状况和课外活动等方面。
2.学术审核:各招生院系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学术审核,含申请材料书面评审以及各招生院系认为必要的远程笔(面)试(可能采用的即时通讯软件类型以学院通知为准),重点考查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语言交流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录取: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和学术审核结果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申请者应定期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查看通知,关注录取进展,并保持电话和邮件联系畅通。申请者预计可于6-7月份通过申请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七、学制、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
中文授课专业学制:4-5年;
英文授课临床医学(MBBS)专业学制:6年;学习年限:四年制学生4-6年、五年制学生5-7年、六年制学生6-8年;
入学时间:秋季入学,一般在9月份。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厦门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留学费用
(一)报名费:400元人民币。
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不予退回;未按时支付报名费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学费
1.中文授课专业
文科类:24000元人民币/年;理工医类、经管法类、艺术类及海外教育学院汉语言专业:26000元人民币/年。
2.英文授课专业
临床医学(MBBS):38000元人民币/年。
注:按学年收费,以人民币收取,不含教材费。以上学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其他费用
1.住宿:
(1)学校在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各设有国际学生公寓,思明校区为2人间、翔安校区为套间式公寓(每个套间内有四个两人间)。房间一般配有床、桌椅、衣柜、空调、热水器、卫生间(套间式公寓按套间配备)、网络(费用自理),并配有自助洗衣机、烘干机等公共设施。
(2)校内公寓床位资源有限,将优先安排奖学金包含住宿补贴的学生入住。
(3)床位资源富余情况下,将开放给其他无住宿补贴的奖学金生、自费生申请入住,住宿期限不超过当学年度的6月30日。住宿费标准一般为:思明校区35-65元/天/人,翔安校区1600-4000元/学年/人,具体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4)国际学生住宿校内须按规定缴纳水电费,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详见《新生入学须知》。详情可咨询:+86(0)5922180501(思明校区),+86(0)5922886252(翔安校区)。
(5)未申请到校内国际学生公寓的学生,请在来校报到前自行联系好校外的住宿地点。思明校区周边的房租大约2500元/间/月。
(6)部分中国政府奖学金新生和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涵盖住宿补贴的学生)如放弃校内免费住宿资格,申请校外住宿,可按照规定向学校申请相应的住宿货币化补贴。具体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
2.伙食费:1000-1500元人民币/月。
3.保险:为了保障在华国际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国教育部的规定和学校国际学生管理的要求,国际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国际学生团体综合险,费用为800元人民币/人/年。具体的保险事项详见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
注:1.更多关于住宿、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可以咨询厦门大学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电话:+86(0)5922183606,邮箱:osao@xmu.edu.cn)。
2.厦门大学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相关收费项目均按招生简章上的规定执行。切勿轻信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以外的收费通知。
九、奖学金申请与评审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国别双边项目
符合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领(总领事馆)教育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4月初,各个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
面向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的优秀外国青年学生,厦门大学受理机构编号:10384。学生须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在我校申请系统(application.xmu.edu.cn)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还必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报名(studyinchina.csc.edu.cn)。
(三)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旨在鼓励世界各国学生、汉语教师来华学习和研究中国语言文化。学生可联系所在国孔子学院、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文化处等机构取得推荐,并登陆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系统(cis.chinese.cn),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提交申请。本科层次支持的项目为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的汉语言(教育方向)。
(四)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面向来闽攻读本科、硕士、博士的国际学生设立,资助本科生3万元/人、硕士生4万元/人、博士生5万元/人,资助期限1年。获奖学生需参加年度评审,评审通过者第二年可继续申请,我校将从中择优推荐下一年度的奖学金人选。学生须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在我校申请系统上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
(五)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
为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吸引和鼓励“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更多优秀华裔子弟来厦门学习深造,2017年起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设立“陈嘉庚奖学金”,面向攻读本科、硕士、博士的华裔学子开放。学生须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在我校申请系统上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
(六)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
我校每年从被录取的新生中遴选优秀的本科生若干名,给予免学费的奖励。学生须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在我校申请系统上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
注:1.以上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办法将根据奖学金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修订,具体可访问我校国际学生招生网的“奖学金项目”。
2.我校将坚持规范、客观、公平的原则,从被录取的学生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报学校及奖学金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各类奖学金获得者须按照奖学金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年度评审,评审通过的可继续申请或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评审未通过的,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十、监督申诉和违规处理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在厦门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s.xmu.edu.cn)或各招生院系网站公布国际学生招生考核和录取等相关信息。请以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谨防上当受骗。
2.我校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考部门会同各招生院系共同组织开展,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我校纪检监察机构电话:+86(0)5922186219。
3.申请者须对所填写和提交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国际学生录取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学历生招生)
电话:+86(0)5922184792/2188375
传真:+86(0)5922180256
邮箱:admissions@xmu.edu.cn
网址:http://admissions.xmu.edu.cn
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受理汉语进修申请)
电话:+86(0)5922186211
传真:+86(0)5922093346
邮箱:oec@xmu.edu.cn
网址:http://oec.xmu.edu.cn
厦门大学医学院MBBS中心
电话:+86(0)5922186901
邮箱:mbbs@xmu.edu.cn
网址:http://mbbs.xmu.edu.cn
厦门大学学生处海外学生事务科(负责学生管理)
电话:+86(0)5922183606
传真:+86(0)5922186589
邮箱:osao@xmu.edu.cn
网址:http://xsc.xmu.edu.cn
汉语水平考试(HSK)厦门大学考点
电话:+86(0)5922187478
传真:+86(0)5922093346
网址:http://www.chinesetest.cn
*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A: 学费因项目而异,每年从数万到数十万不等,而且昂贵或便宜是相对的,主要取决于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
一般来说,与直接出国攻读本科相比,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更有性价比,因为我们通常去美国、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留学。发达国家的大学,尤其是私立大学,对留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要比中国高得多。但与我国公立大学的学费相比,它们的学费仍然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