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一中学、太原市第二中学、太原市第三中学、太原市第四中学、太原市第五中学、太原市第六中学
太原市第七中学、太原市第八中学、太原市第九中学、太原市第十中学、太原市第十一中学、太原市第十二中学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太原市第十四中学、太原市第十五中学、太原市第十六中学、太原市第十七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
太原市第十九中学、太原市第二十中学、太原市第二十一中学、太原市第二十二中学、太原市第二十三中学
太原市第二十四中学、太原市第二十五中学、太原市第二十六中学、太原市第二十七中学、太原市第二十八中学
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学、太原市第三十中学、太原市第三十一中学、太原市第三十二中学、太原市第三十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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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三十九中学、太原市第四十中学、太原市第四十一中学、太原市第四十二中学、太原市第四十三中学
太原市第四十四中学、太原市第四十五中学、太原市第四十六中学、太原市第四十七中学、太原市第四十八中学
太原市第四十九中学、太原市第五十中学。
1、学业成绩要求:
借读生必须在所在学校学业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班级前三名。
2、品德要求:
借读生必须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
3、考试要求:
借读生需要参加太原市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被录取。
4、费用要求:
借读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需要得到借读学校的同意,并且与学校签订借读协议。
向原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并附上家长同意书。
准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学籍证明、成绩单等。
审查合格后,家长需缴纳学费。
在新学校完成入学手续,如填写《转入(借读)登记表》等。
此外,某些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教育局或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具体请咨询相关学校或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