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及物动词时。“Prove”常用于表示“证明”“证实”,即以足够的、可靠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或结论是正确的,或者证实有争议的人或物的品质、实力或适合性等,也可以表示“显示出”或“表现出”。在此用法中,“Prove”可以接名词、代词、从句作宾语,还可以接“to be+n./adj./prep.-phrase”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其中“to be”一般可以省略,但当“to be”是完成式即“to have been”时不可省略。
作为不及物动词时。“Prove”的意思是“证明是”,其后可接“(to be)+ adj./prep.-phrase”或介词短语作表语,通常用来表达某事物或观点的性质或状态。
特殊用法。例如,可以用于证明某人的能力或价值(如“prove oneself”意为证明自己的能力或价值),或者用于证明某个观点或理论(如“prove a point”意为证明一个观点)。
1.tamper-proof files
防篡改文件
2.tamper-proof bottle caps
防伪瓶盖
3.I have now, in my possession, complete and indubitable proof.
我现在掌握着完整的确凿证据。
4.ostensive proof
明示的证据
5.spirits sold at a proof of 100°
标准酒精度为100度的市售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