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01浙江省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科类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表(导)演、书法类的综合分=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2.5×20%。
02江西省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2)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03黑龙江省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04安徽省
综合分1=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综合分2=高考文化分×70%+专业分×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05甘肃省
除播音与主持类外,艺术类其他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06贵州省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07广西壮族自治区
对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艺术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艺术统考成绩×750/3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高考总分占50%,换算后的艺术统考成绩占50%,即高考总分×50%+换算后的艺术统考成绩×50%,综合分四舍五入取整)。综合分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再按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规则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08北京市
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09重庆市
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
10福建省
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为50%。
11广东省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12海南省
舞蹈学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13河南省
高考文化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14河北省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15湖北省
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美术与设计类: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舞蹈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
16湖南省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17吉林省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18江苏省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2.5×4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19辽宁省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戏剧影视导演: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20内蒙古自治区
音乐、舞蹈、表(导)演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2.5×40%。
21宁夏回族自治区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22青海省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23山东省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24陕西省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
25上海市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300×50%。
26四川省
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27天津市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 ×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 ×2.5×20%。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 ×2.5×50%。
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28西藏自治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 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29云南省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专业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为100%、70%和50%中的一种。
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
以上是目前各省份已经公布的2024年艺术类高考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后续有更多省份发布公告,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