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黑龙江省高考将实行“3+1+2”模式新高考,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
《方案》中介绍,从2024年起,高考不分文理,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即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
其中,黑龙江“3+1+2”模式中的“3”是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3+1+2”模式中的“1+2”,是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所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转换成绩计入黑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
1、高考不再分文理科
2024年,黑龙江统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2、普通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普通本科批
2024年,黑龙江对招生批次进行合并。原普通本科一批(A段、B段)和普通本科二批(A段、B段)合并为普通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B段合并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3、赋分政策
黑龙江省的新高考赋分是按照固定的比例及对应的等级、赋分区间。以实际参加该科选考人数的成绩为基数,将各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
首先,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然后,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