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安置就业的,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对服务期满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西部计划服务期间要求继续升学深造或被其他岗位录用的,服务单位及县(市、区)团委应予以支持。学习期间或被其他岗位录用的不再保留志愿者身份,学成毕业后,重新择业。
1、支持升学深造方面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期满继续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有定向岗位,可以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竞争较低。
3、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西部计划服务期间支持在岗人员参加各类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在西部计划职称评定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