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底,教育部印发关于《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要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科目(物、化、生、史、地、政任选三)成绩以等级来呈现。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为A、B、C、D、E。一般情况下,各省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A15%,B30%,C30%,D、E共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2017年,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为浙江、上海,两个省份第一次使用等级赋分。
在新高考模式下实行等级赋分,将选择同一学科的同学进行对比排名,然后进行赋分,本质是有利于解决考试难度不同而导致的不公平。此外,赋分制度在一定程度减轻了学生的学习压力,也保证了成绩的可比性和区分度。总体来说,等级赋分制比传统高考计分规则更为合理和公平。
赋分公式为R/r=(A-T)/(T-a),经过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即可得出T值。
高考赋分制计算是新高考模式下的一种计分办法,主要是在实行“3+1+2”模式高考的省份中使用这一赋分办法。包含3个步骤:
1.确定赋分区间。将每个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分数区间分别为100~86、85~71、70~56、55~41、40~30。
2.确定原始分数区间。与赋分区间相对应,以每个科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及其得分来确定原始分数区间。
3.利用公式进行计算。设原始分数区间最大值与原始分之差为R,原始分与原始分数区间最小值之差为r,赋分区间最大值为A,最小值为a,赋分成绩为未知数T,其余均为已知数。赋分公式为R/r=(A-T)/(T-a),经过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即可得出T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