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是相对于传统高考招生而言的,通过对传统高考制度中的弊端改革而兴起的一个新招生模式。
综合评价招生是指部分省份在全国率先启动的高校招生改革重要举措,是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四种选拔模式之一。
即省内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实行的面对在浙江高考考生的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成绩和学校综合测试成绩三种成绩,并按一定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后,择优录取考生的一种录取形式。
是一种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并按一定的百分比例计算形成考生综合分,最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50%。
综合评价招生有利于建立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有利于人才结构多样性选拔,有利于高校扩大招生自主权,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
综合评价体系充分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同时兼顾学生专业爱好和专业潜质。分类考试人才培养多元化,综合评价改变一考定终身,多元录取建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发挥特长充分展现各高校自身优势。
成绩优异、达到本一线:综合成绩或期末成绩或模考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以报考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会有明确要求考生的成绩排名。综评对学生的成绩要求是必须达到本一线。
有竞赛奖项:竞赛奖项一般是指学生高中阶段在五大学科竞赛、科创竞赛、英语和作文类等竞赛中获得的奖项(综评中竞赛奖项不是硬性要求)。
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设区市)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其他方面有创新潜质或突出表现:除了以上三种之外,在其他方面有创新潜质或突出表现的。如,英语能力突出;对学校的某些学科具有浓厚兴趣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童鞋也是受到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