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全力建设一流学科专业,“音乐与舞蹈学”是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已招生的11个专业中,共有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艺术管理、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舞蹈学、表演(音乐剧)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星海音乐学院前身是1957年10月创建的广州音乐学校;1958年9月设置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1966年1月与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艺术专科学校;1970年10月与广州美术学院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78年3月复名为广州音乐专科学校;198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为广州音乐学院;1985年12月为纪念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课考试:
1. 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舞蹈系的考生采用初试、复试的形式。
2. 其它各系的考生不分初试、复试。
3.音乐教育系(外省考生)与社会音乐系实行联合考试,凡报考这两个系的考生,相同科目只须参加一次考试。
星海音乐学院艺术类校考特别提醒:
1. 专业课考试的内容、形式,以星海音乐学院当年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考试大纲》为准。
2.全国九所音乐学院附中毕业生报考对应专业时可免初试,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