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生艺考本科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美术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美术生艺考专科综合分以4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美术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4.5×50%。
高考美术生的分数计算方法与其他艺考考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笔试共计150分,其中素描、色彩、造型各占50分。三个科目的分数相加即为笔试总分。
面试:面试共计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作品展示、创作思路、艺术修养等方面。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即为最终得分。
注意:高考美术艺考生的分数计算方法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要求需要参考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另外具体的计算方法大家也关注各院校的通知。
1.北京
2024年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全市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023年及之前,仅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美术类平行志愿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0.5+文化成绩×0.5。
2.天津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3.河北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4.山西
艺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5.内蒙古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
6.辽宁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40%。
7.吉林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
8.黑龙江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9.上海
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50%
艺术类专科各专业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300×50%
10.江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
11.浙江
音乐、舞蹈、表(导)演、美术与设计、书法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
12.安徽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13.福建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14.江西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各专业,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15.山东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16.河南
使用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17.湖北
音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招考方向)、美术与设计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统考专业成绩*60%)*2
18.湖南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19.广东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20.广西
2024年起,艺术统考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
21.海南
舞蹈学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22.重庆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
23.四川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300*750*50%
24.贵州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5.云南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有三种计算方式,高校在编制计划时每一个招生专业须选定其中一种进行排序。
(1)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
(2)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排序。
(3)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云南省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
26.西藏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27.陕西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
28.甘肃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29.青海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5+政策性加分。
30.宁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0%+省级统考成绩×2.5×50%。
31.新疆
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