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是指专门从事音乐艺术类教育和研究的高等院校,是培养和继承音乐专业技能的技术人才的摇篮。
中国现有十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院校: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
1、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央音”,位于首都北京。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的一所“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2、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China Conservatory of Music)位于北京市,是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中国音乐学院以办学理念“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指导,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
3、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是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6年定名为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音乐学府,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已经在经典严肃音乐的创作、表演和研究方面积累了雄厚的学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