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校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艺考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审定。到2024年,未经教育部批准,海南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2、省级统考。省级统考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考试局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1)考试专业。2024年开设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探索开设表(导)演类专业,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
(2)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培养需要,各专业省级统考分设不同科目,着重考查考艺考生接受相关专业高等教育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条件,考查考生的感知能力、审美能力、观察能力、理解能力、表现能力和鉴赏能力等艺术类专业发展核心素养,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时长以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制定海南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规范和说明并实施。
1.海南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表(导)演类艺术专业艺考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至29日。
考试地点:海口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海南美术与设计艺术统考专业艺考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至17日。
考试地点:海口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海南书法类专业艺考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
考试地点:海口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参加艺术省级统考的海南艺考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3日后,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