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
1、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09名。
2、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3名。
3、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名,并列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4.040分。
4、实验与科技: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8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9名,并列33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788分。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
7、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名。
(二)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
8、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80名,并列180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3.865分。
9、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067分。(其中重庆市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5.208分;湖南省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129分)。
10、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7.206分。
11、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602分。
12、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办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2.843分。
1、华侨港澳台联招考生
专业考试合格,根据考生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文化课成绩录取至477分。
2、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专业考试合格,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门核心科目成绩不低于“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