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高考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
(3)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我市 -3- 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高考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
2.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和普通高中学籍,符合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和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报考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的高中在校生,可凭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考生的高考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在津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3.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 号)规定的考生。
4.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天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参加高考录取。
5.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考生。
2024天津高考报名工作按照网上录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程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一)第一阶段:网上录入报名信息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期间,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籍和学历的证件及证明等,到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2024天津高考报名信息。
2024天津高考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并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各接收报名的单位按统一的考生号 -6- 编制办法赋予考生14位考生号,并进行电子摄像,考生电子照片以考生号命名,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考。
天津市高招办根据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制成“2024 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 内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并凭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参加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