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常住户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1、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上一年度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上一年度在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者。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1、高考报名材料包括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
2、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
3、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介绍信。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社会考生高考报名应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5、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享受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6、申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高考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