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在湖北省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中)毕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在省人社厅注册的三年制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不同类别的考生高考报名还须满足下列相应条件:
1、湖北省家庭户籍考生
(1)具有湖北省家庭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湖北省。
(2)户籍由外省迁入湖北省家庭户籍的考生,高考报名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湖北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前户籍由外省迁入湖北省家庭户籍。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湖北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前户籍由外省迁入湖北省家庭户籍满一年;不满一年的,应届生须具有湖北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往届生须具有湖北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2、湖北省集体户籍考生
高考报名前户籍在湖北省登记须满两年,同时应届生须具有湖北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并在湖北省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往届生须具有湖北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3、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湖北省申请高考报名。
(1)具有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在湖北省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的应往届毕业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湖北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湖北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港澳台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湖北省长期居住、在湖北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湖北省申请高考报名。
5、外国侨民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湖北省定居、在湖北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外国侨民,可在湖北省申请高考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含少年班考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湖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