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江苏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江苏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江苏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2.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26元/门。
体育、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原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苏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0〕23号、苏价费〔2000〕97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60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