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6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体育大学。
江苏(11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
上海(10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陕西(8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
湖北(7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四川(5所):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黑龙江(4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
广东(4所):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
湖南(4所):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天津(4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
辽宁(4所):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3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
安徽(3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
山东(3所):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重庆(2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福建(2所):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新疆(2所):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浙江(1所):浙江大学
江西(1所):南昌大学
河北(1所):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山西(1所):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1所):内蒙古大学
河南(1所):郑州大学
广西(1所):广西大学
云南(1所):云南大学
贵州(1所):贵州大学
甘肃(1所):兰州大学
海南(1所):海南大学
宁夏(1所):宁夏大学
青海(1所):青海大学
西藏(1所):西藏大学
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
“211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各“211工程”学校成立项目法人组织和落实项目法人代表,有关省(区)主管部门成立“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中央、省(区)和学校三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