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在唐朝基础上加强中央集权、倡文抑武、百官权力分散。并设中书、枢密、三司以分掌行政、军事、财政三项事务,三部门之间的权利不相上下,不互相统治。
宋朝的官职名称和品级有:正一品从一品到正九品从九品,具体如下:
1、正一品:职官为太师、太傅、太保等。
2、从一品:职官为枢密使、太子太师、太子太傅等。
3、正二品:职官为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等。
4、从二品:职官为签书枢密院事、不雅文殿大学士、殿前都指挥使等。
5、正三品:职官为不雅文殿学士、翰林、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等。
6、从三品:职官为龙图、御史中丞、开封尹、尚书列曹侍郎等。
7、正四品:职官为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秘书监等。
8、从四品:职官为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少府等。
9、正五品:职官为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等。
10、从五品:职官为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等。
11、正六品:职官为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等。
12、从六品:职官为侍御史、左右司员外郎、开封少尹等。
13、正七品:职官为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侍讲等。
14、从七品:职官为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等。
15、正八品:职官为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等。
16、从八品:职官为少府、太祝、节度掌书记等。
17、正九品:职官为京畿县尉、诸州长史、枢密院守阙书令史等。
18、从九品:职官为诸州县尉、诸州司士、翰林医学等。
唐朝实行的职事官、散官(品级)的形式,基本上不同的职事官对应不同的等级。而宋朝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只表示官阶俸禄品级,并不执掌实权;职是加官虚衔,属名誉称号;只有差遣后才取得实权,负责具体事务。
差遣即名义上的临时委派职务,实为真正的权力所在,常带有判、知、管勾、勾当、权、直、提举、提点、签书等限定词,如“知枢密院事”、“提点刑狱公事”、“权御中中氶”等结构的官职一般就是差遣。
在唐朝,差遣制只是一种临时任官方式,宋朝上升为正式任官制度。这种官、职和名实相分离的制度,是为了防止官吏擅权(毕竟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就上演过一出“杯酒释兵权”),但这一操作也造成了官僚队伍冗滥和官制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