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
根据市教委分配名额及各学院(院区)可参评学生人数比重(60%)和中西部生源数比重(40%),等额分配名额。
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差不多占到5%左右,我们系500多人,励志奖学金有25个名额,如果你在你们专业总排名在5%以内的话,肯定有机会申请励志奖学金的!
在大学里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为一个学院一般就1-3个名额,不同系的名额可能会有不同的变化,具体的名额还要看学校的安排。所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在一个学校的名额也并不是很少,每个学院每个系都是有的。
所谓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其实就是为了激励学校里面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去勤奋努力学习,所实施的一种奖励政策。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出资方面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创立的。
1.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实行等额评审。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再申请“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每年10月,校、院、班三级面向所有学生发布当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具体评审时间根据当年国家的有关通知而定。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1)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院区)对该生主要事迹的陈述材料:须能说明优点、特点,1000字左右;
(3)参评学年成绩单;
(4)附实证材料:要求选报材料务必真实、详尽、实证和有较充分的信服力,能证明其奖学金、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有关荣誉的照片、复印件等。
4.各学年(院区)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审,综合考虑困难等级及学习情况等方面,确定初评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初评名单进行复审,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6.将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市教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