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年的平均资助额度为3000元,分三档,每档分别是2000元、3000元、4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比如二级助学金2800元会每个学期发1400,两个学期发完。可能不同的学校会不一样。
其实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助学金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申请书不能涂改。
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