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政策3+2+1中的“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3+2+1新高考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新高考3+2+1采用等级赋分计算分数,对于某一再选科目,考生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
3+2+1新高考按照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分。
新高考赋分制重点在排名,是将所有考生的原始成绩,也就是卷面分进行高低排行,在排行过程中,将考生的各科成绩按照分数划分为不同等级,并“赋予不同的等级分”。最终学生能被哪个档次的院校录取,是由考生所在的位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