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专科学校开学前准备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地方贫困证明”,因为这两份需要盖章。
2、打印“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专科新生可从录取时发放的手册中获取。非新生如已用完,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出来,填写相应的信息。
3、“地方贫困证明”可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开贫困证明并盖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要盖章。
4、“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不需要盖章,可到了专科学校再打印出来填写。
申请、评审和发放
无论大专还是本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本专科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分三等级。奖励标准: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数额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一级)、3000元(二级)、4000元(三级)。这项国家助学金按照半年预算发放,即每人1000元(一级)、1500元(二级)、2000元(三级),按月发放。
无论大专还是本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