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分制最低分是40分。
考生各科成绩,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以各科“必考题70分+加试题30分”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
也就是说,知道选考的分数在全部考生(同一科目)中的排名,就能确定所在的等级,然后根据等级,赋以对应的分数,计入高考成绩。
1.确定赋分区间。将每个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分数区间分别为100~86、85~71、70~56、55~41、40~30。
2.确定原始分数区间。与赋分区间相对应,以每个科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及其得分来确定原始分数区间。
3.利用公式进行计算赋分。设原始分数区间最大值与原始分之差为R,原始分与原始分数区间最小值之差为r,赋分区间最大值为A,最小值为a,赋分成绩为未知数T,其余均为已知数。赋分公式为R/r=(A-T)/(T-a),经过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即可得出T值。
“3+1+2”模式中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1是指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一科作为考试科目,2是指从化学、生物、地理、政治4科中选择2科作为考试科目。
高考具体各个分值是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总分,物理100分、历史100分,这些科目按照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即物理如果考了90分,则以90分计入高考总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4科的成绩原始分是100分,最终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分数不是以考试的原始的分计入高考总成绩,而是以具体赋分的方式计入高考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