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联系是指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事物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因果联系则是事物普遍联系中的一种联系。
因果联系由两个因素组成,其一是先行后续,其二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比如,甲发生在乙前,并且,甲引起了乙的发生,即甲是乙的原因,乙是甲的结果。
含义:任何现象都会引起其他现象的产生,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由其他现象所引起的。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叫做因果联系。
特点: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既是先行后续的关系,又必须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1、两者包括的内容不同:
(1)辩证法包括的内容:辩证法有两种表现形式,即三分法和两分法。三分法包含一个质料的部分或者叫肯定的部分,一个缺失的部分或者叫否定的部分,一个形式的部分或者叫否定之否定的部分。两分法把三分法的前两个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可能的部分,把第三个部分单独称为现实的部分。
(2)唯物辩证法包括的内容: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2、两者的概述不同:
(1)辩证法的概述:辩证法是一种通过批评而求知的方法。
(2)唯物辩证法的概述: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
3、两者的基本特征不同:
(1)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把握因果联系的重要性;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运动和发展的普遍性;正确理解发展的实质;要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会创造性思维。
(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