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喜爱中华共和国,拥戴我党的领导干部;
2、遵守宪法学和法律法规,遵守院校管理制度;
3、诚信友善,品德修养优质;
4、在学校期内学习培训成绩优异,考试内容每科考试成绩不低于85分,均值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考察学科考试成绩不低于“优良”,相同条件下下得到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生党员干部”的学员优先选择;
5、社区实践活动、自主创新能力、专业能力等层面尤其突显,为学校发展趋势基本建设作出贡献;
5、用心执行普通高等院校教学管理要求中授予学员的责任,按照规定交纳培训费及相关花费。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证明;(两学期成绩单)
3、上一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分;(两学期量化考核)
4、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上部门(含乡镇)关于该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5、平时表现鉴定书(德、智、体、美、劳);(第三人称写,辅导员签名)
6、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由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查验后发还学生本人,不再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一年一评,获奖者奖励金额8000元。能够获奖最主要的一个条件就是成绩要十分突出,单科成绩不能低于85分,平均分不能低于90分。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年一评,获奖者奖励金额5000元,申请者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目前资助覆盖面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3%。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学习成绩一般平均分至少要达到85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