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政策3十2十1中的“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
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
实行“3+1+2”模式新高考的省份中使用这一赋分办法。包含3个步骤:
1、确定赋分区间。将每个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分数区间分别为100~86、85~71、70~56、55~41、40~30。
2、确定原始分数区间。与赋分区间相对应,以每个科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及其得分来确定原始分数区间。
3、利用公式进行计算。设原始分数区间最大值与原始分之差为R,原始分与原始分数区间最小值之差为r,赋分区间最大值为A,最小值为a,赋分成绩为未知数T,其余均为已知数。赋分公式为R/r=(A-T)/(T-a),经过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即可得出T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