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教育家程其保等人士发表“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将6月6日定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虽然没有被当时的政府承认,但在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1939年当时的政府决定将孔子的生日8月27日定为教师节,但当时未能在全国推行。
建国后,政府曾恢复6月6日为教师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庆祝活动。1951年,经共同商定,把5月1日国际劳动节作为中国教师节。但由于这一天缺少教师的特点,结果并不理想。
1985年1月会议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教师节旨在肯定教师为教育事业所做的贡献。教师节的建立,提高了教师在社会和政治上的地位,使得教师成为最受关注和羡慕的职业之一。国家建立教师节,并在教师法中对教师节作出明文规定,对进一步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建立教师节,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逐步使教师的工作真正成为社会上最受人尊重、最值得羡慕的职业之一,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有利于全社会关心教育事业,有利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