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考
1、军人硕士研究生
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人员)、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关报考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毕业时服从分配。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须经所在院校批准,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3)身体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学员毕业考核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版)》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以及学校辅助检查项目(传染病筛查),辅助检查项目见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符合《国防科技大学关于普通招考方式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相关要求,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军队在职干部:任职岗位、年限及报考专业等须符合军队规定,由有军官晋升任用批准权限的单位研究审批,依托信息系统,逐级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持审批表报名。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招收相应军衔的指挥管理军官(不包含委任制文职人员)。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符合军队规定,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推荐审批表报名(本校应届生由所在大队统一出具介绍信),但不得报考军事学学科专业(不含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下的军事情报学、军事信息学、作战环境学)和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现役军人须提交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最近一次体能考核达标证明(复试前提交)。
(6)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仅限军队在职干部报考。
(7)所有报考对象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寄)送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
(8)符合国家、军队和学校的其他招生政策及规定。委任制文职人员按军队在职干部同等对待。
2、地方硕士研究生
(1)凡符合 2023 年国家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和军队地方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以及《国防科技大学关于普通招考方式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相关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参军。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
(3)报考我校地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其他相关条件遵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4)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以及学校辅助检查项目要求(传染病筛查),辅助检查项目见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5)有工作单位且不离职的地方在职人员,如进入复试,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全日制在校学习或离职证明;定向生需签订人才培养三方协议。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直属,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156项重点建设工程、中共中央1959年确定的20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位列国家“双一流”(A类)、“211工程”、“985工程”、军队“2110工程”,是国务院批准首批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院校,全国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院校,强基计划试点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学校担负着为全军培养高级科学和工程技术人才与指挥人才、培训军队高级领导干部、从事先进武器装备和国防关键技术研究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