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舞附中每生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住宿费为750元,书费、专业教具费、生活费自理。
(一)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在一档和二档范围内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录取;因学生志愿、文化课成绩未达标、体检不合格,实际录取人数未满足招生计划时,则从专业三档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考试成绩在一档范围内、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线下20分(含20分)内予以录取。
(二)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录取原则递补。
(四)录取的考生均须经过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考生所在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根据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规定,录取生源必须满足小学毕业条件(芭蕾舞专业除外),入学时出具小学毕业证,方可注册学籍。
(五)录取通知书将以书面形式寄达考生家长。
(二)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相关专业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三)中国舞、国标舞、歌舞专业入学前须完成小学义务教育,入学报到时能够提供小学毕业证或生源地考试招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