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沈阳农业大学各校区地址如下:
沈阳农业大学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沈阳农业大学 - 公交站120米
途经公交车: 148路 168路 218路 385路 386路 观光一线 雷锋号沈抚城际客运1号线[途经高湾] 雷锋号沈抚城际客运1号线[途经李石] 雷锋号沈抚城际客运3号线[途经高湾] 雷锋号沈抚城际客运3号线[途经李石] 雷锋号沈抚城际客运4号线[途经李石]
沈阳农业大学 - 公交站1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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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沈阳农业大学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同时设置助学金、特困补助金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沈阳农业大学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为2500元/年·人,二等奖为1500元/年·人,三等奖为1000元/年·人。同时,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分别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均为8000元/年·人。
(3)沈阳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分别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4400元/年·人,二等为2750元/年·人;学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2500元/年·人,二等为1500元/年·人。
(4)按照“优秀者奖、困难者助”的原则,学校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5)沈阳农业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出资,用于奖励学习优秀学生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