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提出申请:大学生明确提出助学贷款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贷款申请审核表》材料等,事先填写完整,并备好相关证明文件一并交给院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预审:大学机关在国家学生贷款中心所规定的额度条件以及比例下,针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核:大学经办机构评审通过之后,将相关材料递交给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核;
4、银行审核;
5、签署借款协议:贷款申请被审批后,大学依据经办银行提供的贷款学生名单,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协议及借条工作,同时提交经办银行;
6、贷款发放:在与贷款大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和贷款收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学生第一年的各种学校费用打入指定的账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贷款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等教育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大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